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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2294-2012 地理標志產品 河西走廊葡萄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地理標志產品河西走廊葡萄酒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河西走廊葡萄酒。
術語和定義
GB 15037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河西走廊葡萄酒
以產自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釀酒葡萄,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按本標準工藝發酵釀制而成的葡萄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河西走廊5市14縣市區的116個鄉鎮、農林場現轄行政區域范圍,見附錄A。
產品分類
本產品分為: 干紅葡萄酒、干白葡萄酒、冰紅葡萄酒、冰白葡萄酒。
要求
原料要求
產地要求
河西走廊葡萄酒的原料應產自本標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規定的保護范圍內。
品種要求
紅色品種: 赤霞珠(Caberent Sauvignon)、梅鹿輒(Merlot)、蛇龍珠(Cabernet Gernischt)、品麗珠(Cabernet France)、黑比諾(Pinot Noir)、佳美(Gamay)、西拉(syrah)等。
白色品種: 霞多麗(Chardonnay)、貴人香(Itailian Riesling)、雷司令(Grey Rierling)、賽美蓉(Smeillon)、長相思(Sauvignon Blanc)、白詩南(Chenin Blanc)、瓊瑤漿(Gewurz tiaminer)、灰比諾(Pinot Gris)、威代爾(Vidal)等。
葡萄質量要求
應符合 DB62/T 2187《河西走廊釀酒葡萄》。
葡萄生長環境及葡萄生產要求
應符合 DB62/T 2186《河西走廊釀酒葡萄栽培技術規程》。
工藝要求
干白葡萄酒: 原料→分選→(除梗破碎)→壓榨→澄清→發酵→陳釀→調配→穩定→灌裝。
干紅葡萄酒: 原料→分選→(除梗破碎)→發酵→皮渣分離→蘋果酸→乳酸發酵→澄清→陳釀→調配→穩定→灌裝。
冰葡萄酒: 原料→分選→除梗→壓榨→澄清→發酵→陳釀→調配→穩定→灌裝。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規定。
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2758 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葡萄酒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T 23543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酒精度(20°C)/(% vol)
按 GB/T 15038 規定執行。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數字密度計法高精度酒精濃度計 ALM-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