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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J 2106-2020 青稞香型白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青稞香型白酒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以青稞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貯存、勾調、灌裝等工藝生產的青稞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青稞香型白酒 highland barley type Baijiu
以青稞為主要原料(不少于70%),采用青稞大曲為糖化發酵劑,經石窖固態發酵、清蒸清燒、固態蒸餾、貯存陳釀、精心勾調而成,未添加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以乙酸乙酯為主體香且具有青稞糧香的復合香白酒。
青稞 hulless barley
禾本科大麥屬的一種禾谷類作物,因其內外穎殼分離,籽粒裸露,故又稱裸大麥、元麥、米大麥,主要產自中國青海、西藏、四川、云南等地。
青棵大曲 hulless barley Daqu
以優質青稞、豌豆、小麥等為原料,按傳統制曲工藝制成的糖化發酵劑。
窖池 pit
以無毒無害、無Radiation且符合食品國家安全標準石材建造的窖池,石材表面平整光滑,用窖單薄膜密封窖池,不用窖泥浮層、封窖。
清蒸清燒
原料蒸煮與酒醅蒸餾分步進行,即一次投糧,多次餾酒。
產品分類
根據酒精度的不同,產品可分為:
a) 高度酒: 酒精度≥50%vol
b) 中高度酒: 40%vol<酒精度<50%vol
c) 低度酒: 25%vol<酒精度≤40%vol
技術要求
原料要求
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青稞
應產于青藏高原,符合 GB/T 11760 的規定。
豌豆
應符合 GB/T 10460 的規定。
大曲
采用青稞大曲。
生產工藝
青稞香型白酒是在傳統工藝的基礎上與現代生物工程技術相結合釀造而成,采用經貯存三個月以上的青棵大曲,釀造工藝為"清蒸清燒",經發酵、蒸餾、量質摘酒、分級貯存、陳釀老熟。成品酒經過嘗評、勾調、陳釀、理化指標及食品安全項目檢測、感官品評合格后包裝出廠。
感官要求
高度酒、中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應分別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檢測方法
酒精度
a/(%vol) GB 5009.225
a 酒精度允許公差±1%vol。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g/L) GB/T 10345
總酯/(g/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